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协调组,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积极宣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事项清单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不得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要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版清单梳理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实现负面清单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有效衔接,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二、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省部署,我市于2025年5月至10月组织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涉市场准入相关文件,对涉及市场准入壁垒的文件进行清理整治。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排查,对公开的新乡市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广泛宣传,对社会公众反映问题线索扎实推进核实整改。
三、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和国家发改委通报的第1-7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学习有关经验做法,密切关注类似情况,预先干预和整改,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在我市发生。尤其是多次出现的共享电单车平等准入经营问题、建设新能源充电站备案问题等,要重点关注,做好摸排整改。
四、强化清单制度宣传解读。各级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策发布宣传工作,做好各自领域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
各级各部门请将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宣传解读情况等形成文字材料,并于6月2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市发改委体改科邮箱tgb1431@163.com。
联系方式:3696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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