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11-00060 信息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号: 新发改收费〔2021〕340号 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机构: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11-23 00:00
发布日期: 2021-11-23 18:08 废止日期:

关于核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发布日期:2021-11-23 18:08 来源: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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