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孙世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机场建设审批进度和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审批方面
封丘通用机场建设对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通用机场网络布局,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文件要求,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辖区内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新建通用机场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规划审批(核准)。经过我委多次沟通争取,《河南省通用机场中长期布局规划(2021—2035年)》支持封丘布局通用机场。为加快推进封丘通用机场项目推进,我委将积极做好项目前期推进的指导、协调及后续项目审批的审核、转报工作。
二、项目资金支持方面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2021〕28号)规定,“各县(市)的财政体制由省财政直接核定,财政收入上划中央和省级部分外全部留归当地使用,市级不再参与分享;县(市)范围内由地方承担的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调整为省与县(市)分担,市级不再分担”。市财政将加强与各部门沟通配合,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同时调整支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封丘机场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