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任新华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乡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的关注与建议。
市发改委结合自身职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资金和融资方面。研究起草《新乡市支持生物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包括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支持中原农谷建设、支持生物与新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等六个方面,已经2023年4月27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在按照程序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关于产业集群方面。组织编写《新乡市生物与新医药申报方案》,经多次赴省沟通,2022年4月成功争取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获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争取省发改委对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进行资金支持,2022年11月高新区新乡市生物医药研创与数链共享服务平台项目获得省补助资金952万元。
下一步,将印发实施《新乡市支持生物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推进新乡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引导生物医药省级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产业集群。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金融局拓宽投融资渠道,配合市科技局推动实验设备共享,配合市工信局加快生物医药园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