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91号提案的答复
甘林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长垣对外交通、补齐发展短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形成覆盖县域经济的轨道交通网,符合我市“交通引领”的发展思路,对于增强我市承载能力、实现交通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新建铁路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实施”。我委高度重视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布局,经积极争取,新乡至菏泽高铁、濮阳至潢川铁路已纳入省发改委向国家报批的《中原城市群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目前尚未批复。同时对长垣至平原示范区轨道交通进行了初步研究。
下步,我们将紧盯轨道交通建设政策机遇,会同有关方面深入研究运输需求、路网布局、规划衔接等问题,继续加大向省相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力度,在《中原城市群多层级轨道交通规划》获得国家批准后尽快启动前期研究,加快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