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043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04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方佳超委员:
您提出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重塑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信心》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
市发改委牵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统筹协调企业在营商环境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在2022—2023年上半年省级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在全省排名第6位,连续两年均前进3个位次,跃居全省第一方阵,其中获得用气指标领跑全省,获得信贷、开办企业、登记财产、信用环境等多个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市发改委组织长垣市和高新区成功创建省级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今年一季度,新乡市实施民间投资项目472个,同比增长104个,民间投资增速10.3%,高于全省(1.8%)8.5个百分点。
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按照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市发改委组建新乡市民营经济发展局,2024年4月24日,举行了揭牌仪式。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服务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打破限制壁垒方面
市发改委与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全面贯彻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到一张清单,单外无单,推动非禁即入。针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先后转发国家发改委通报的六期107个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组织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对标整改。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问题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深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一步畅通企业问题反映渠道,消除对民营企业的歧视和偏见,推动各类有所制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三、近期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按照国家、省部署,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做好各项任务举措的贯彻落实,继续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