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新城区污雨水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新乡市新城区污雨水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新建市政〔2018〕25号)收悉。为解决市区污雨水分流不彻底,雨天泵站排涝污染河道问题,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工程实施范围新乡市新城区,包含牧野大道以东,北环路以南,京广客运专线以西,南外环以北围合的区域,涉及牧野区、红旗区、高新区三个行政区域,总计50.7km?。建设内容包括:1.污雨水管网分流。内容包括新城区29条道路124个污雨混接点的整治, 2.对3条道路和3座泵站进行清淤。3.雨水系统末端截污改造。5座泵站老旧设备更新改造,2处雨水系统末端增加泵站截污设施。4.排水管网更新完善。对金穗大道、宏力大道2条道路排水管网进行完善。
三、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控制在6325万元内,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四、要求
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新发改城镇〔2018〕286号27项。
请据此批复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报我委审批。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