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津县无线电技术学校教育 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延津县无线电技术学校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20〕150号
延津县发展改革委:
《关于延津县无线电技术学校收费标准延续的请示》(延发改〔2020〕34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文件精神,鉴于受疫情影响,学校实际教学运行新收费标准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经研究,同意该校教育收费标准仍按原批复文件试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高中学费7200元/生·学年;住宿费8人间为630元/生·学年。
二、学校要严格落实“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规定,2019年秋季招生前入校的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到毕业。
三、学校要严格执行通知标准, 按学期或学年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收取。在收费前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学校应在运行期满提前三个月,需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