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美术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新乡市美术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20〕173号
新乡市美术高级中学:
《关于提高学生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新美高〔2019〕10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文件精神,通过价格调查、生均教育成本监审、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报审价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现就你校住宿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7人间(砖混结构宿舍楼)为830元/生·学年,9人间(轻钢结构宿舍楼)为900元/生·学年。
二、上述标准自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试运行期二年。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规定,原入校的学生仍按原标准执行到毕业。
三、学校应严格按学期或学年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收取。在收费前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