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4号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7月14日第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第52号令)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第54号令)同时废止。
主任:何立峰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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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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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 |
发文机关: |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失效时间: |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4号
主任:何立峰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