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和平大道南延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呈报新乡市和平大道南延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新公路〔2022〕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路网结构,纾解南向通道交通压力,提升郑新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同意建设新乡市和平大道南延新建工程。
二、项目起于南环路与和平大道交叉处,路线向南途经王湾村、大泉村东、郡景社区、八柳树村,止于东高村西与平原示范区G107线交叉处,路线全长24.6公里。南环路至南外环路段3.2公里,拟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行车速度5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60米;南外环路至终点G107线段21.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兼具城市道路功能,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
三、项目总投资约17亿元,资金由项目业主筹措解决。
四、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相关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程序报批。
五、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2204-410700-04-01-900832。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