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7号),加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0〕19号)。
一、背景和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李克强总理强调,加强信用监管是基础,是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2019年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家发改委专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河南省也制定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7号)。为此,市发改委依据国家、省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新乡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征求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等13家单位意见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共四部分十八项内容。
一是推进信用监管制度创新。该部分为事前环节信用监管,主要包括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探索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三项内容。
二是加强信用监管基础支撑。该部分为支撑保障,主要包括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加强信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提升信用大数据监管能力,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五项内容。
三是创新信用监管运行机制。该部分为事中信用监管,主要包括探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大力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四项内容。
四是完善信用监管惩戒机制。该部分为事后信用监管,主要包括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六项内容。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既是对国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7号)的贯彻落实,又充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操作性。在明确主要任务的同时,《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做好诚信教育”、“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考核”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了各单位责任,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以信用为基础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