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百泉大道连通渠景观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新乡市百泉大道连通渠景观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建函〔2018〕64号)收悉,为加快铁西区域建设,打造生态和谐健康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意见,经我委审核,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
百泉大道连通渠景观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建设地点位于新乡市中心城区西部,京广铁路以西区域。南起南环路,北至卫河,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41.17公顷,折合617.5亩。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百泉大道连通渠景观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包括霖雨桥公园(活水公园、健身公园、儿童乐园、舞韵广场)、工业印象主题公园(疏林草地、雨水花园、雕塑艺景、亲水平台)、满园春色(休闲驿站、亲水平台、科普乐园、栈桥)、卫源湖景观配套工程等。
其中土方挖运工程426000m?、广场工程13900㎡、景观桥梁6座、道路(含游步道和水上木栈道)工程70220㎡、管理及服务建筑1590㎡、廊架3个、绿地116600㎡、自然驳岸6140m、硬质驳岸460m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898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3年。
六、相关要求
(一)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具体见附件)开展招标工作,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二)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并按照《新乡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文〔2014〕129号)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三)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2019-410703-78-01-027885。
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