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老城区污雨水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批复〈新乡市老城区污雨水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新建市政〔2018〕39号)收悉。为使新乡市市区河道形成“水清、流畅、岸绿、安全”的生态格局,完善新乡市水系环境建设工程,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实施范围包含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牧野大道以西,南外环以北围合的区域,总计约65k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污雨水管网分流;
2.市政排水设施清淤;
3.雨水泵站改造及末端截污工程;
4.排水管网更新完善;
5.斜沟清淤。
三、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控制在18479万元内,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四、要求
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新发改城镇〔2018〕336号35项。
请据此批复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报我委审批。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