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交叉口渠化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批新乡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交叉口渠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新建函〔2018〕38号)收悉,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审,批复如下:
一、 项目建设单位
新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乡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交叉口渠化工程包含的项目有:1.西环路+宏力大道;2.西华大道+宏力大道;3.西华大道+高村路;4.解放大道+平原路;5.解放大道+人民路;6.解放大道+华兰大道;7.解放大道+科隆大道;8.新飞大道+北环路;9.和平大道+人民路;10.新中大道+人民路;11.新中大道+华兰大道;12.东明大道+平原路;13.东明大道+金穗大道;14.牧野大道+宏力大道;15.牧野大道+平原路;16.牧野大道+人民路;17.牧野大道+金穗大道。
以上交叉口渠化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等。
三、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45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四、 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具体见附件)开展招标工作,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二)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并按照《新乡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文〔2014〕129号)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