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批复新乡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可研报告的函》(新城管〔2018〕122号)收悉,为保障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作业区安全,确保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经评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采用“预处理+水质均衡池+AO+处置式MBR+深度处理(NF纳滤+RO反渗透)”处理工艺,浓缩液采用“填埋场回灌”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300吨/日。工程内容包括:原有建筑物改造、新增建构筑物、设备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89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具体见附件)开展招标工作,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二)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并按照《新乡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文〔2014〕129号)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三)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项目编号为新发改城镇〔2018〕472号48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