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乡市殡仪馆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发改社会〔2023〕83号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新乡市殡仪馆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调整新乡市殡仪馆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民事务〔202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呈报新乡市殡仪馆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市民〔2022〕63号)已于2022年12月30日由我委批复立项。为避免资源闲置,根据市政府意见和贵局申请,同意调整新乡市殡仪馆殡葬服务设施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殡仪馆。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购置平板火化机1台、遗体运输车2辆,购置遗体冷藏柜由133个调整为72个,新增购置尾气处理设备1台、维修尾气处理设备1台。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50万,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
五、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实施,务必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工并投入使用,尽早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该项目不进行公开招标。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