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乡市传染病医院建设方舱病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发改社会〔2023〕200号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新乡市传染病医院建设方舱病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卫健委:
你单位《关于调整新乡市传染病医院建设方舱病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卫〔2023〕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新乡市传染病医院建设方舱病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立项的请示》(新卫〔2022〕16号)已于2022年6月6日由我委批复立项。因目前我市凤泉区已完成隔离方舱医院建设,为避免造成资源浪费,依市卫健委申请,根据市政府意见,同意调整新乡市传染病医院建设方舱病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化工路21号院内。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用电负荷增容,污水处理、消防、安防、自来水管网、管沟等基础设施,院内地面路面硬化及绿化等。方舱病房工程终止实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由原3529万元调整为2227万元,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为市级财政自筹。
五、招标方案:依法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2206-410700-04-01-246050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