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乡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发改社会〔2023〕208号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新乡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卫健委:
你单位《关于调整新乡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卫〔2023〕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新乡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卫〔2022〕60号)已于2022年11月10日由我委批复立项。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卫生防治水平,项目单位根据建设实际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依市卫健委申请,根据市政府意见,同意调整新乡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化工路中段21号。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发热门诊及感染性病房楼、建筑改造及基础设施改造、设备采购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135.87万元,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资金保障。
五、建设工期1年。
六、招标方案:在招投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依法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事项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第196号令)《新乡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文〔2014〕12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八、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2211-410700-04-01-336669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