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10延津县司寨乡(郭柳洼村)至石婆固镇(S225交叉口)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呈报省道310延津县司寨乡(郭柳洼村)至石婆固镇(S225交叉口)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公路〔2024〕50号)收悉。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4〕4号)结合咨询机构评估意见和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省道310延津县司寨乡(郭柳洼村)至石婆固镇(S225交叉口)段改建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省道310长邵线是新乡市境内东西向重要的国省干线公路,在全市路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道路沿线经济的发展,交通量逐年增加,路面损坏程度较为严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域内经济的发展及车辆、群众出行。该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干线公路网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升省级干线公路网的整体效益。
二、线路走向及建设规模。拟建项目起点位于延津县司寨乡郭柳洼村,起点桩号K47+433,沿道路向西于郭柳洼村北下穿安罗高速,后上跨新菏铁路,于魏邱乡南与S224内罗线交叉,终点位于石婆固镇S310与S225安平线交叉口,终点桩号K57+513。路线全长10.08公里,实施里程9.965公里(新菏铁路桥不在本次改建范围)。全线路面改造面积146540平方米;维修利用中桥25米/1座;完全利用小桥30米/1座;完全利用涵洞8道;完全利用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1座;完全利用平面交叉15处;完善交通安全设施9.965公里。
三、主要技术标准。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路面宽度15米,路基横断面形式:4米土路肩+3.75米硬路肩+3.75米行车道+3.75米行车道+3.75米硬路肩+4米土路肩。桥梁维持现有设计荷载等级不变,路基及小桥设计洪水频率1/50,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余指标执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
四、项目业主为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3582.75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359.5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002.8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六、同意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七、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
八、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2404-410700-04-01-634837。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