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天然气行业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平原示范区发改局:
为加强天然气行业分级分类监管,提升天然气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国家发改委组织对全国28000余家城镇涉天然气企业公共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涉及我市企业93家,其中,优级1家,良级28家,中级64家。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市发改委已将我市涉天然气企业得分及排名表、“优级”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报告推送至各县(市、区)发改部门。现将我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通报结果。请将辖区内城镇涉天然气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通报同级能源主管部门、经济运行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动相关部门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城镇涉天然气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特别是对评价结果为“中”级别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增加检查频次,及早排查、发现和消除隐患。
二要有序公示。依托本地信用门户网站公示城镇涉天然气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优”、“良”级企业信息,鼓励企业参与“百城万企亮信用活动”,在本地信用门户网站主动补充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及第三方信用报告,并向信用中国(河南新乡)推送。对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发布前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请于2019年1月7日前,将本地开展天然气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成效报市发改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侯永涛 电话:3696723
邮 箱:fgwcjk@sina.com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