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招标信息,经研究,拟在我市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进行书面反馈。
一、适用范围
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范围内的,进
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布内容
招标计划发布应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项目概况、投资金额、计划招标时间等内容。招标计划仅是投标人了解招标人招标项目安排的参考,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发布时间
招标计划发布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应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公开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公开时间不足30日的,原则上不得发布招标公告,因特殊原因需紧急开展的项目除外。
四、发布渠道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的主要渠道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各行政监督部门也可以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公示招标计划。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版块增加“招标计划”栏目。招标人通过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xxggzy.cn/),选择“交易主体登录”栏目登入系统,根据提示进行填写,并在线确认发布。
招标人作为招标计划发布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认真梳理年度计划实施的招标项目,提前谋划,及时做好招标计划发布工作。各行业监督部门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本部门监督职责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有效落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优化拓展平台功能,加快研发“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功能模块,为招标计划线上发布提供有力技术支持。鼓励其他依法必须招标的交易项目参照本通知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附件:新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联系人:宋女士 传真:0373-3028801
电子邮箱:xxsjgb@126.com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