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合表小区电力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我市着力打造“信用新乡”城市名片,公共信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全面推进,信用环境不断优化。
(一)完善体制机制,筑牢政策基本盘
2016年以来,我市制定出台《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企业和自然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2016〕96号)、《关于规范发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的通知》(新发改财金〔2017〕431号)等文件,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规范建立和发布红黑名单,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二)依法编制目录,推动信息全归集
按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公共信用信息施行目录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由省社会信用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近年来,按照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信用信息4.3亿,有力推动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强化基础支撑,确保奖惩有效性
2019年,我市建成新乡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建立涵盖“奖惩发起、响应、执行、反馈”等全流程的联合奖惩工作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业务系统,覆盖47家市直单位,累计通过联合奖惩系统产生112万次有效查询,反馈奖惩案例2.3万余条,构建“诚信受益、信用有价”的社会氛围。
(四)推行分级分类,构建监管新格局。
2024年,新乡市在住建、教育、交通等26个重点领域更新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支撑各级各部门按信用等级进行抽查检查,推动各级各部门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开展工作。其中,市住建局出台《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新乡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五)推动专项治理,提升群众满意度
2019年以来,我市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和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失信专项治理,规范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对于违法失信严重被纳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在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不动产登记、车辆过户、出入境管理等公共服务中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提高市场主体失信成本,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
(六)开展信用宣传,营造守信大环境
我市依托信用中国(河南新乡)门户网站,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依法曝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失信案件,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诚信街区园区社区”“文明诚信商户”“诚信之星”等选树活动。2025年以来,各级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信用宣传教育活动120次,“信用新乡”网站发布新闻稿件534篇。打造“信用新乡”城市名片,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二、下步重点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1〕15号)要求,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必须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将“存在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及物业管理的欠费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需依据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归集信用信息,定期发布红黑名单,并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