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审计报告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审计报告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审计局:
自收到《审计报告》起,我委高度重视,召集相关科室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集中研究,并限期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大项目重大支出情况
问题:重大项目无预算支出3988.23万元,2019年7月,市发改委财政拨款收支3988.23万元,用于凤泉湖燃气长输管道迁建合同约定第一笔支出,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工程缓急,及时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整改情况:市发改委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主动担当、攻坚克难,按时按质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紧急突发重大事项。针对审计报告提出问题,市发改委举一反三,及时向市财政局提供管道迁建预算相关材料,顺利将2021年度管道迁建费用纳入预算范围。
二、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情况
问题: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
整改情况:我委严格规范预算报送及审批流程,报送预算须上党组会进行研究,报送项目需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对于确有必要的刚性支出填报预算,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项目支出提高精细化水平,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不再出现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
问题:南太行文旅康养产业带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该发展规划预算执行由于2020年初我国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无法进行实地调研和规划汇报。在2020年上半年疫情缓解后,市发改委将规划进度与编制质量和疫情管控结合起来,分别在5月和8月两次组织编制单位向市政府汇报规划初步成果,在11月完成了规划初稿汇报并根据市政府、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及时进行修改,规划文本基本定稿,根据合同规定及时拨付了规划第二笔费用,提高了拨付比例(从审计时的30%提高到66.1%)。二是统筹考虑评估规划汇报程序、不可控因素等影响,进一步提高预算科学编报水平。我委于2020年12月初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了后续规划汇报方案,待市政府确定时间后即可完成规划汇报和整体规划编制。剩余费用我委已列入2021年预算,待市政府批准后,可一次性拨付完毕。
三、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问题:无依据调整决算支出科目。
整改情况:我委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编制本部门决算,其中“郑济铁路工程建设费用项目支出16.33亿元”列交通运输支出,按财政局要求,在编制决算时调整为“城乡社区支出”。今后严格按照实际要求编制部门决算草案,对确需科目调整的资金,及时与市财政局对接,科目调整须有理有据,准确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特此报告。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