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
郭慧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住宅小区安装汽车充电站的建议》(0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围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截至目前,依托公共停车场、高速服务区、加油站点、小区空地、大型购物中心等区域,全市已累计建成公共电动汽车充电桩1500余个,充电接口2000余个(不含企事业单位专用和个人自用充电桩),且均已纳入河南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中原智充”。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市由市投资集团进行充电桩资源整合,并牵头协调推进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目前,我委正积极配合市投资集团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思路,分类施策、多措并举,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服务质量,市发改委将会同规划、住建、城管、国网新乡供电公司等部门,积极协调推进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等公共领域增设充电桩。同时,市发改委在《关于新乡高铁东站公交公司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凤泉区凤凰山森林公园朝阳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中,明确要求新能源汽车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
四、关于引入第三方参与构建我市电动汽智能服务平台方面,目前已有全省统一的中原智充和特来电等APP,均可实现在线查找站桩位置、数量、充电闲置、充电信息等功能。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新乡充电基础设施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