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裴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光伏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光伏资源情况及发展现状
新乡年平均太阳能总辐射量位于河南省相对高值区,年平均利用小时数达1100-1300小时,高于全省年平均数200个小时左右,全市预计可规划建设光伏装机容量达500万千瓦以上。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分布式光伏合计190.81万千瓦。光伏扶贫方面,全市共建成光伏发电扶贫电站863座,总规模103.9兆瓦。所有项目均录入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系统,并已全部纳入国家补贴目录,覆盖贫困户18273户。2019年后工作重点转向项目后期运维及收益分配,由扶贫部门牵头协调推进。整县屋顶光伏试点申报方面。经与省能源局多次对接争取,我委积极组织各县区申报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我市共有原阳县、获嘉县、新乡县、封丘县、高新区、辉县市、长垣市7个县区申报成功。
二、当前的补贴政策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中央财政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对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补贴。近年来,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光伏发电技术不断进步,装机规模持续增长,建设成本快速下降,2021年起集中式光伏电站已全面进入“平价时代”,暂无相应的财政补贴。
三、下步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推进力度。将屋顶光伏发电开发作为加速光伏发电发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撑能源领域投资的重要措施,通过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助力乡村振兴,带动相关产业优化升级。二是强化工作指导。加强对整县光伏试点县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规范开发建设市场秩序,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及时处理和纠正。三是注重典型示范。按照在建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节奏进展,协调、督促、指导光伏发电项目,尤其是典型示范项目的前期和建设工作,打造一批行业型示范、项目型示范、运行型示范和创新型示范光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