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新乡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收费停车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停车收费管理政策依据
(一)收费管理方式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和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豫发改收费〔2016〕1661号),以及市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关于《新乡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收费〔2017〕54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分为两种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以下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一是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
二是重要交通枢纽配套停车设施:包括机场、车站、码头、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换乘站等。
三是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点)、公立医疗机构和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博物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
四是法律法规和政府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项目。
除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和成本等因素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二)停车免费时长和减免政策
市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关于《新乡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收费〔2017〕549号)第十三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30分钟内免费”。第十七条规定:“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保护生态环境,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费实行减半收取,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给予优惠”。
目前,我市所有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均已落实“30分钟内免费”和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减免政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场,由经营者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无法强制要求其落实“30分钟内免费”和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减免政策。
(三)政府定价程序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规定,制定价格应当依法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告等程序。《新乡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收费〔2017〕549号)第十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须由停车设施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委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制定过程中,依法依规落实各项政府定价程序,坚持以成本监审(调查)结论为基础,充分考虑停车供求关系、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实行政府定价停车场逐个定价的差别化收费。参照省发改委,成立集体审价会,严格落实落实集体审议制度。同时,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所有的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在正式实施前,均在我委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及时公示收费政策,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市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情况
目前,我市城区共有13个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2021年核定了凤凰山森林公园、高铁东站公交公司停车场以及新乡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8家公立医院停车收费标准;2022年核定了新乡市体育中心、河南师范大学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2023年4月份,核定了新乡文庙立体机械停车库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计次:3-10元/次;计时:3-5元起价,每1-2小时加收1元,全天(24小时)最高收费10-20元)
高铁东站停车场:前30分钟免费,4小时以内(含免费时段)5元,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全天24小时为一个收费周期,最高收费20元,停车超过一个月的,可由双方协商适当减免停车费用。
8家公立医院停车场(新乡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83集团军医院、河南省荣军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至4小时(含4小时)按3元/辆收费,每超出1小时,在前4小时收费基础上累计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全天(24小时)最高收费10元,住院病人凭住院或出院证明免交住院或出院当日停车费用。
凤凰山森林公园朝阳停车场:前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后计次收费,小型车辆(9座以下)5元/次、中型车辆(10-19座)8元/次、大型车辆(20座以上)10元/次,停车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新乡市体育中心、河南师范大学停车场: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停车时长超过30分钟至4小时(含4小时)按3元/辆收费;停车时长在4小时以上,每超出2小时,在前4小时收费基础上累计加收1元,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价,不超过1小时的不予计价;全天(24小时)最高收费10元。
文庙立体机械停车库:30分钟免费,3小时以内(含免费时段)5元,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全天24小时为一个收费周期,最高收费20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提案建议,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依法依规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依法依规开展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制定工作。
(二)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处理群众通过12345热线、市长信箱等渠道反映的关于停车收费的问题投诉,宣传政策,解答疑问,跟踪办理结果,确保来访来电群众满意。
(三)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监管。会同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停车场价格检查,及时对媒体报道、群众投诉、价格举报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对举报多发点进行重点监管,严肃查处违收费行为,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