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37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3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吴晓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工程项目代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代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
近年来,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我市积极探索运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采用代建制管理的河南陆军预备役高炮师四团团部迁建、新乡海关、新乡廉政教育基地、牧野凤泉大桥及部分市政道路等项目相继建成投用。
今年3月份,《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省级政府投资项目由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设在省住建厅)负责项目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同时,对代建项目的管理职责和分工、项目实施程序、投资计划和资金管理、奖惩与监督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为推动代建工作落实,市政府正在筹备成立我市相关机构。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住建、财政等部门,按照市政府部署,规范有序推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
再次真诚感谢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