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311封辉线延津县城至S229交叉口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呈报S311封辉线延津县城至S229交叉口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公路〔2023〕93号)收悉。结合咨询机构评估意见和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S311封辉线延津县城至S229交叉口段改建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S311封辉线是我市南部东西走向的大通道,项目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区域干线公路网布局,打通新乡市区南部、新乡县、延津县出入京港澳高速快捷通道,同时连接安罗高速与京港澳高速,对于促进沿线地方经济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S311封辉线延津县城至S229交叉口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延津县辉县屯村北(起点桩号:K0+000),向西经梁僧固村南、辛庄村北,在里七村南与S225交叉后偏向西北,经南古墙村与东古墙村中间,在高庄村西K19+795.80处与G107改线交叉后接X009,沿X009向西经新丰堤南,在秦庄西北K26+154.90处与规划S227交叉,继续向西经巴寨村北,在朗公庙镇东南K31+349处下穿京港澳高速、K31+587.75处下穿郑济铁路、K31+991.28处下穿京广高铁,沿X005继续向西,于K35+638处与G107交叉后,经原庄村北、东王庄村北、七里营村北,止于与S229交叉处(终点桩号:K45+856)。路线全长45.856公里,其中新建20.229公里,原路改建25.627公里。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延津县辉县屯村至安乐庄村段,长度18.282公里;二期工程:延津县安乐庄村至新乡县青年路段,长度25.137公里;三期工程:新乡县青年路至S229交叉口段,长度2.437公里。
全线共新建桥梁216.06米/5座,其中大桥106米/1座,中桥26米/1座,小桥84.06米/3座,改建利用桥梁38.08米/2座;新建涵洞30道,利用涵洞6道;新建互通立交3处,利用互通立交2处,利用分离式立交4处;设平面交叉39处;设置养护道班3处。设交通安全及工程设施45.856公里。
三、主要技术标准。该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K0+000-K18+540、K25+440-K26+840、K30+060-K35+170、K36+360-K45+856.19段路基宽度24.5米,路面宽度为23米;K18+540-K25+440、K26+840-K30+060段路基宽度为33米,路面宽度为23米;K35+170-K36+360段路基宽度为47米,路面宽度为23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梁全宽24.5/24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均为1/100。其它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项目业主为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8683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和省补助资金,其余项目业主筹措解决。
六、该项目按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施工图设计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批。
七、同意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八、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九、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2020-410726-48-01-044465。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审查意见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