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新区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县、原阳县发展改革委:
《关于呈报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新区站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请示》(新发改〔2023〕57号)收悉。结合咨询机构评估意见和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新区站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新区站北距新乡站约14公里,南距现有原阳站约13公里,位于京港澳高速公路与新乡市X005新胡线(规划S311封辉线)交叉处。该项目的实施可提升新乡县、延津县、高新区等南部片区接入高速路网的便捷度,缓解我市京港澳高速公路现有出入口交通压力,保障区域路网高效畅通。
二、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采用双喇叭型互通式立交方案,匝道上跨京港澳高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立交范围内改建京港澳高速主线长约2283米,新建X005新胡线1978米,改建X005新胡线615米;新建单车道匝道长1480米,单向双车道匝道长1049米,对向分隔三车道匝道长880米,对向分隔四车道匝道长1075米(含匝道收费站),加减速车道1427米(不含渐变段长度);新建分离式立交2处,新建桥梁526米/4座,下穿京港澳高速设置U型槽1处,下穿济郑、京广高铁设置U型槽2处,新建4进6出收费站1处。
三、主要技术标准。单向双车道匝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他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单车道匝道路基宽9米,单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10.5米,对向分隔三车道匝道路基宽18米,对向分隔四车道匝道路基宽19.5米。路面面层:匝道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收费站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项目业主为新乡县交通运输局。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42277.94万元。资金来源为:新乡市财政30%、新乡县30%、高新区40%。
六、该项目按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施工图设计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批。
七、同意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八、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九、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2308-410700-04-01-815770。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审查意见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