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原则,持续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增强服务保障,着力强化重大项目常态化全周期管理。
一是推进项目科学决策。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印发《新乡市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暂行)》,做好项目决策评估论证工作,依托专家研究、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确保项目决策的科学性,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二是坚持市级领导分包。持续健全大员上阵、齐抓共管,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项目推进机制,每年年初确定重大项目范围由市级领导亲自督办,将协调解决问题作为分包项目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项目进展顺利;三是持续健全工作机制。报请市政府印发《新乡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出台《新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新乡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在手续办理、施工管理、成本控制、质量把控等方面专业优势;四是加强项目常态调度。依托各类项目调度平台,督促县区及项目单位重视定期调度工作。动态更新问题项目清单,找准项目推进存在的难点、堵点,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确保存量问题项目及时整改到位。围绕各类项目指标,及时预警项目可能出现的问题,杜绝新增问题项目;五是强化实地督导服务。坚持“督帮一体”,联合市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服务,通过现场协调、交办督办等方式解决项目建设堵点难题。聚焦资金、用地、用能、人才等要素资源,加强统筹力度,加快项目要素供给;六是强化考核奖惩体系。会同市委市政府督察局进一步强化监测调度结果应用,围绕项目谋划、建设、投产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项目推进情况考核与项目审批、资金申请和安排挂钩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进一步树牢大抓项目抓好项目的鲜明导向,做细做实前期工作,提高项目质量,精简审批流程,强化要素保障,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持续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一)完善重大项目生成机制。坚持“项目跟着政策走”的原则,紧盯国家政策机遇,持续强化向上沟通,及时跟踪掌握各类上级资金最新申报要求,生成一批关系长远发展的项目,并按照拟申报资金类型,相应纳入重大项目库进行分类管理调度。全力抓好已谋划储备项目,集中资源、集聚要素、集成服务,扎实做好项目立项、可研、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着力打通审批“堵点”,切实提高项目谋划储备质量。
(二)完善审批和要素保障机制。坚持“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加强要素资源统筹力度,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开辟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压缩项目审批时限。用好国家加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力度、省重大项目白名单等制度和机制,对重大项目应保尽保。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与生态环境、住建、供电公司等部门对接,在环保、施工手续、用电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
(三)完善动态调度服务机制。坚持“服务跟着项目走”,通过重大项目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周例会、现场服务办公等工作形式,实时掌握项目进展、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各职能部门按照“属地责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原则,强化部门协同,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工作联络机制,统筹解决跨部门、跨行业问题。依托各类调度平台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完成进展调度工作,动态监测项目推进情况。
(四)完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项目全过程风险防控,构建“日常督查+定期核查”监督体系,通过实地调研、线下督查、线上调度等方式,实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及投资完成情况。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建立问题项目台账管理机制,对进度滞后项目挂牌督办,倒逼责任落实。以政策性资金项目为主,对在建及新开项目实行定期核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推进,促进项目早日投产达效。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